結婚本身並不是目的。
重要的是,作為一個人的尊嚴。
人,任誰都一樣,出生的時候是一個人,死亡時也是一個人。
有沒有結婚,不能決定是否能獲得幸福。
決定能否獲得幸福的,是活得有沒有意義、生活是否充實。
周圍如果沒有希望,那就自己去創造希望
那是因為,人的「心」像是名畫家,可以自由自在地描繪「希望」。
(《新女性抄》)
共同超越困難、煩惱
幸福絕不是安定、穩定、無風無浪。
歷經苦惱與困難,夫婦共同超越,苦難後所獲得的喜悅,更能將兩顆心緊緊地連結在一起。
(《生活的花束》)
明朗、愉快地度過每一天
夫妻倆境涯相同的話,很容易感情用事甚至吵架。如果能降妻子或丈夫當作孩子來看待,境涯不同,就不回吵架。
即使被嘮嘮叼叼地念了一下,也要開心、開朗地活下去去,想著「啊,你還很健康,才能這麼有活力」、「這是活著的證明」。
(《法華經的智慧》)
人性心理的微妙變化
主人翁健三(夏目漱石的小說《道草》)是30歲的大學老師。妻子的名字是住子,是一位高官的女兒。(中略)
在這個故事中,有一個令人難忘的場景。
健三懷抱著想讓妻子過上好日子的心情,盡可能地貼補家用,以現在來說,就是出去兼差打工。但是,當他把賺來的薪水交給太太時,他說:「當時妻子並沒有露出高興的表情。」
漱石描寫了當時這兩人的心情。
住子說:「如果丈夫能用溫柔的口吻跟我說話,然而交給我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