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
現在能舉得眼前證據之人為說此經時,宜必有致信之人矣! (御書文白並列本第二集,133頁$
《白話文》
現在能在我們面前舉出證據的人要講說這部法華經的話,應該會有相新的人吧。
註:實踐信行學 創造勝利實證 深化信心 訴說信仰體驗
背景大意:
本篇御書是日蓮大聖人於1275(建治元)年著述。
當時,曾谷教信為了父親過世第十三週年的追善法事,將供養品及「諷誦狀」(追善供養時的誦讀文)寄給大聖人,本篇御書即是大聖人的回信。
曾谷教信是居住在下總國葛飾郡八幡莊曾谷(今千葉縣市川市曾谷)的門人,他與同為下總地區的門人富木常忍、大田乘明,在大聖人遭逢「龍口法難」與「佐渡流罪」之際,致力於守護師匠,貫徹強盛信心。
大聖人於本篇御書教示,《法華經》的每個文字全全部都是「生身之佛」,指出教信所讀誦的經文會顯現為佛,拯救其父親聖靈,以此讚揚教信的孝養之心。
解說
凡夫容易被無明束縛,難以相信闡述三世生命觀的佛法。我們應該如何正確地弘揚佛法教義呢?
大聖人在這節御文之前,舉出三項佛的預言,說明這些預言全都已經成真,人們也因為這些事證,而相信佛所說的法 。
法蓮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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