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肅靜與活動:尊重兒童的獨立性,並非讓他為所欲為,且不可讓孩子以為安靜、順從、聽話、被動就是好事;而活動或工作就是壞事。蒙特梭利的教學法強調兒童主動探索,並著力於設計啟發性的教學情境和教具,讓兒童藉由具體操作來學習,不只是聽講。
3、精神勝於方法:蒙氏希望她的學生不要「主動」的想去「教」孩子,應該做個「旁觀者」,來注視孩子的ㄧ切行為。唯一必須人為的就是設計。
4、個人自由先於社會紀律:自由第一,秩序只是其次。傳統教育強調「群性」,而蒙氏注重「個性」。蒙特梭利在1932年向英國蒙特梭利學會發表的文章當中 ,強烈痛責孩童受束於大人,比奴隸及工人都不如。蒙氏畢生心血強調:「解放兒童,是教育工作者的使命;因此,兒童個人自由,應列為優先考慮。」
5、童年期的秩序感:蒙特梭利發現兒童的行為特徵之一,就是秩序感。一般人都認為孩子的房間或遊戲場,一定亂七八糟,把玩具或紙屑丟的滿地都是,大人也因此相當頭疼,並認為這是孩子的嚴重教育問題,想辦法要及早培養孩子整齊清潔的習慣。然而蒙氏相信,小孩所以無法將屋內安排得井然有序、始作俑者是大人。兒童本身有順乎自然的秩序感,只是大人以「權力」予以弄壞而已。
蒙特梭利教學法的特徵
1、尊重兒童,以兒童為中心
2、給予兒童自由的選擇權
3、把握兒童的敏感期
4、混合年齡教學
5、著重智慧和品格的養成
7、教師是一個引導者
8、配合兒童的環境及豐富的教具
9、摒除獎懲制度
10注重日常生活教育及感官教育
11、注重本土文化及跨文化教學
註2:御書:一六八三頁。
註3:七七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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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喜擴展苦樂與共的創價世界 台灣創價學會理事長 林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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