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舉和平與幸福的火炬 人間革命的舞台 紐約聯合國總部

2016033118:40
註1:
      聯合國(英語:United  Nations ,UN )是一個由主權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致力於促進各國在國際法、國際安全、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人權、公民自由、政治自由、民主及實現持久世界和平方面的合作。聯合國成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1945年 ,取代國際聯盟以阻止戰爭並為各國提供對話平臺。聯合國下設了許多附屬機構以實現其宗旨。

       到2012年為止,聯合國共193個成員國,包括除梵蒂岡城國以外所有無爭議的主權國家都是聯合國會員國。在聯合國遍及世界的辦事處中,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通過全年舉行定期會議來決定實體和行政議題。聯合國由六大主要機構:聯大(主要的審議機構)、安理會(以決定和平與安全的某些決議)、經濟及社會的合作和發展)、秘書處(為聯合國提供所需的研究資訊和設施)、國際法院(主要的司法機構)以及聯合國託管理事會(當前不活躍)。其他重要的聯合國機構還有世界衛生組織、世界糧食計畫署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國的行政首長是聯合國秘書長,當前由潘基文擔任。聯合國的經費由會員國分攤和自由捐贈。聯合國有六種工作語言,分別為:阿拉伯文、英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

人權
      創立聯合國的另一個目的就是維人權。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所發生慘無人道的大屠殺與種族滅絕,國際社會認識到,新的國際組織必須防止在未來發生類似的事件。早期的目標是建立一個法律框架,以討論並回應有關侵犯人權方面的投訴。

     《聯合國憲章》要求其成員國尊重人權,並應為維護人權採取聯合或單行動。《世界人權宣言》1948年被聯合國大會確認是世界各國應該遵守的人權標準。聯合國大會也經常就人權問題進行討論。大會下屬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是聯合國內的人權機構,主要就人權問題進行調查並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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