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綠色海嘯的省思 / 謝汶芸

2009091720:50

   在全球不景氣的微利時代,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西元2008829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並將於西元200911起施行。此法規的公告,不但,再次宣告中國政府對於環保政策推動的決心,更可觀察出中國政府對於「綠色商機」推動的具體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共分為第一章總則、第二章基本管理制度、第三章減量化、第四章再利用及資源化、第五章激勵措施、第六章法律責任及第七章附則,共計五十八條。此法規公告的主要目的,即在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保護和改善環境(第一條)
  
與歐盟陸續公告的環境法規,例如RoHS指令、WEEE指令及EuP指令相比較,此法已將環境保護從研發(搖籃)、生產、回收再利用做一完整的規範,並於第六條中,要求國家於制定產業政策時,應該符合發展循環經濟的要求。而第九條中,更要求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降低資源消耗,減少廢物的產生量和排放量,提高廢物的再利用和資源化。除前述的規定外,第五章激動政策中,更規劃設置專項資金、安排財政係資金支持、給予企業稅收優惠並要求金融機構應當給予優先貸款等信貸支持。
  
預估該法於2009年實施後,將可能產生以下效應:一、調整目前中國產業發展的方向,即重污染之產業將逐漸被淘汰;二、新興的相關環保產業將產生;三、綠色產品之研發策略,將成為下一波專利佈局的重點;四、資源的再利用,將更符合微利時代的要求。
  
過去,一般人對於中國環境保護的看法,總是負面評價多於正面評價。不論,中國政府是以「環保之名」做為創造「綠色商機」之實,或是於一夕間覺醒,重新體認亦應對地球的永續發展盡一份責任,至少,中國政府已頒布法令並將正式於2009年實施。這一份動力與這一份決心,台灣已經準備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