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2:雷蒙德·卡特爾對人格特質理論的主要貢獻在於提出了根源特質。1949年,卡特爾用因素分析法提出了16種相互獨立的根源特質,並編製了《卡特爾16種人格因素測驗(16PF)。這16種人格是:
樂群性、聰慧性、情緒性、恃強性、
興奮性、有恆性、敢為性、敏感性、
懷疑性、幻想性、世故性、憂慮性、
激進性、獨立性、自律性、緊張性。
卡特爾認為在每個人身上都具備這16種特質,只是在不同人身上的表現有程度上的差異。
人生智慧 智慧人生(3)黃德祥 大業大學教育專業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兼師資培育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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