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價值:
1、創造的價值:(creative)指透過某種類型的活動以實現個人的價值,即功績或成就之路,亦即工作的意義。如經由個人工作、嗜好、運動、服務、自我的付出或貢獻、與他人所建立的關係等來發現生命的意義。
2、經驗的價值(experiential values):此價值是是藉由對世界的接納與感受中實現的,即經由體驗某種事物或經由體驗某個人(愛情)來發現生命的意義。如:欣賞藝術作品、投入大自然懷抱、與人交談、體驗愛的感覺等。
3、態度的價值(attitudinal value)當個人面對無法改變之命運(罪惡感、死亡或痛苦的逼迫)時所採取的態度屬之,此即苦難的意義,是人類存在的最高價值。如:個人所持的生活或價值觀。
他認爲人類最原始的動機力量是求意義的意志,當人覺得對自己的生活感到無意義,他的行爲就失去依據,也就受到「存在的空虛」之困擾,也就是求意義的意志遭受挫折,這是意義治療學所說的「存在的挫折」。許多有關的心理癥結或疾病乃由此而叢生,處此情況的人,可藉由意義治療的協助或經由自我探索,找到或尋回生活目標,一個人生活有了目標後就會感到生命是有意義的。
弗蘭克(爾)調查40%的歐洲學生曾感受到生命缺乏意義.,而美國學生更是高達81%;另一項調查由約翰霍普金斯大學(Johns Hopkins University)所完成,包含48所7948名學生,結果有78%表示其第一目標為尋找生命意義,只有16%是要賺錢。
綻放希望與甦生的妙法光輝 台灣創價學會理事長 林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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