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說,佛陀入滅後的第五個五百年,是鬥諍堅固時期。其實,自從有天地以來,宇宙間就不斷彌漫了戰爭。人與人爭,人與土地爭,人與動物爭,人與海洋爭,人與氣候爭,甚至人與大自然爭。
鬥諍好像是人與生俱來的性格,從鬥諍的性格一直延續到現在,就算沒有戰爭,整個國家、社會,乃至個人、家庭,也無有不爭。
嬰兒時期,以哭鬧向父母爭取關心寵愛;稍長,向家庭以外拓展,就是兒童也要爭取他的地盤。長大以後,要爭取一個談戀愛的對象;就業時,要爭取一個好的職業;讀書,要爭取一個好學校,甚至好老師。
爭取好的居住環境,爭取好的社會福利;爭取已經成為每個人在世間上生存所必須具備的本能。尤其現在的國家政府,很少能主動為人民謀福利,大多要靠人民主動去爭取,因此有台灣的農漁工,十萬人走上街頭;之後,教師也十萬人走上街頭,甚至鐵路員工以罷工來爭取福利。有時候個人的聲勢不夠,還要結合大眾的力量,共同來向政府抗議、爭取。
此外,現在的開發道路、開發社區、開發水利、開發公園,你不爭取,誰會像太陽一樣,主動照耀?誰願意如和風一樣,自動吹拂?世間上哪裏會有這樣的好事呢?
曾經社會上流行著一句這樣的話:「會吵鬧的孩子有糖果吃」,所以當官的人平時大多不做事,就是等著你來爭取;官員希望百姓要接受他的支配,這樣才能顯示出他的權威。
爭取,爭取,現在整個社會到處都在看誰的聲音大,看誰的拳頭粗,看誰的關係好,看誰的本領強,如同達爾文說「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就是人間發展的必然規則了。
爭取並非不好,只要是能為大眾爭取,為歷史爭取,為正義爭取,為弱勢團體爭取,為偏遠山區爭取,都算是仁人君子。但是有一些人,只是為個人爭取,就連做了八年總統的人,一方面爭取自己的薪水待遇,可是又發出不承認國家名稱的高論,這種爭取就是大大的不當了。
也有的人爭取名位、爭取待遇,甚至爭取出差旅費,現在台灣的一個官員出國,一天就要花一萬元以上,所以美國的《世界日報》報導說,台灣官員爭取出國,讓政府的總預算出現「政府財政吃緊,官員出國緊吃」的現象,真是一大諷刺。
爭取,應該爭取自己的形象,爭取開發自己的智慧,爭取樹立自己的道德人格,爭取對社會的服務,爭取利益群生,爭取促進世界和平,爭取謀求人民安樂,那才是我們應該盡力爭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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